湖北音樂統(tǒng)考包含哪些專業(yè)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4-11-04
湖北音樂統(tǒng)考包含音樂表演、流行音樂、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等專業(yè)。以下是詳細內(nèi)容,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考試院最新消息為準。
一、統(tǒng)考包含的專業(yè)
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yè)與統(tǒng)考科類對應關系一覽表(試行)-音樂類
注:序號0*為統(tǒng)考科類代碼,*01、*02、*03等為統(tǒng)考科目代碼。
二、考試科目及分值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科目。
總分為 300 分,不同類別考試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樂表演類
1.器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 30 分、視唱 15 分、器樂 240 分。
2.聲樂方向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聲樂四個科目,其中樂理15分、聽寫 30 分、視唱 15 分、聲樂 240 分。
(二)音樂教育類
考試包括樂理、聽寫、視唱、主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副項(聲樂、器樂各選其一)五個科目,其中樂理15 分、聽寫30分、視唱 15 分、主項 165 分、副項 75 分。主項選擇聲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器樂;主項選擇器樂的考生,副項須選擇聲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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