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遼寧高考考點配“刷臉”系統(tǒng)查替考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4-06-28
2021年高考期間,沈陽考點配備具有人臉識別、指紋比對等功能的身份驗證系統(tǒng),嚴查替考。
沈陽市招辦表示,考生入場前,監(jiān)考教師將使用手柄式金屬探測器逐一對考生進行安檢。
考生禁止攜帶各種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有存貯功能的電子設備、具有接收或發(fā)送信息功能的設備(如*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涂改液、修正帶、非指針式手表、非常規(guī)的橡皮等物品參加考試。
考試期間,省、市、區(qū)將全程應用網上巡查監(jiān)考系統(tǒng)對每個考場的考試情況實行實時監(jiān)控和同步錄像。
考試結束后,省、市、區(qū)將對所有考場錄像資料進行回放審查,發(fā)現(xiàn)考試違紀作弊行為畫面及時截屏,并作為查處依據。
考試期間,全部考場將開啟無線信號屏蔽設備,每個樓層有監(jiān)察人員進行動態(tài)巡視。
同時,針對近年來外地部分考試中出現(xiàn)的無線電設備作弊新情況,沈陽市大數據部門采購了一批高科技屏蔽設備,投入此次高考保障工作中,將實現(xiàn)對利用無線電設備進行考試作弊信號的覆蓋、跟蹤和干擾,查找信號源,與公安部門協(xié)同抓捕犯罪分子。
考試期間,考點配備具有人臉識別、指紋比對等功能的身份驗證系統(tǒng),將對疑似替考考生實施身份驗證,令替考作弊行為無所遁形。
提醒:作弊將取消成績組織者將被追究刑責
沈陽市招考辦在此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一旦出現(xiàn)違紀、作弊、違法或犯罪行為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一旦違紀作弊,將被取消當科高考成績或全部高考成績;作弊情節(jié)嚴重的,3年內不準參加高考。
如有組織作弊、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向他人非法*或者提供高考的試題或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高考等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的有關條款追究其刑事責任。
請廣大考生嚴格自律,誠信考試;請家長保持清醒,莫存僥幸心理,勿受作弊團伙蒙騙,不要參與網上售*高考答案、購*作弊器材、組織考試作弊等違法犯罪活動,別給自己、孩子和家庭留下遺憾和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