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嚴懲嚴禁“超范圍”辦學現象 規(guī)范學校教學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3-07-31
近日,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民政廳、黑龍江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門印發(fā)《黑龍江省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聯(lián)合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嚴禁“超范圍”辦學等現象。
嚴禁“無證無照”、“有照無證”和“超范圍”辦學
《方案》指出,要加強消防、食品、公共衛(wèi)生等安全管理,嚴禁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辦學活動,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立即停辦整改。
嚴禁“無證無照”、“有照無證”和“超范圍”辦學,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指導其依法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依法責令其停止辦學并妥善安置參加培訓的學生;對雖領取了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責令其在經營(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業(yè)務,不得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
糾正超綱教、超前學等“應試”培訓
嚴格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嚴禁將培訓成績以各種形式提供給中小學校,嚴禁開展參加培訓學生有關升學情況的宣傳,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舉辦知識教學類(如語文、數學、奧數等)學前班。
查處在職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校外講”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查處一些中小學校存在的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
堅決查處個別在職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對于中小學在職教師參與校外培訓機構招生、教學或管理的,一經查實,一律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同時對學校的評先評優(yōu)“一票否決”并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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